国际标准和承诺
特别代表按照以下五个战略优先事项设定其议程:⑴ 巩固保护儿童免遭暴力侵害的人权基础,为此应采用新的标准,包括《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第三号任择议定书》、国际劳工组织2011年《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第189号公约)和《联合国消除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领域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示范战略和实际措施》;努力推动普遍批准《儿童权利公约》各任择议定书,包括在2010年会同联合国合作伙伴发起一场全球运动;⑵ 提高认识并巩固知识,包括为此派出外地工作团、开展专家协商和就主要关切领域编写专题报告;⑶ 加强联合国系统内外的伙伴关系;⑷ 将与区域组织和机构的合作制度化;⑸ 推动进展并监测进展情况,以加强保护儿童,逐步消除一切形式的暴力,包括为此制定、实施关于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国家政策议程,颁布、执行禁止一切形式暴力、保障儿童保护的立法,并整合数据、加强研究。
批准状况
《儿童权利公约》:196个缔约国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172个缔约国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178个缔约国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50个缔约国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180个缔约国
《关于准予就业最低年龄的第138号公约》:175个缔约国
《关于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的第182号公约》:187个缔约国
《关于家政工人的第189号公约》:35个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