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和太平洋

       特别代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及其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委员会以及政府间人权委员会有重要的合作平台。这两个东盟机构在促进和保护东盟地区儿童权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促进和保护儿童享有无暴力生活的权利。

       2015年11月,东盟国家元首峰会通过了《2016-2025年东盟区域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动计划》,该计划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保持一致。该计划提出了在明确的时间框架内实现预防暴力和有效保护儿童的具体行动。在2019年对该计划进行了中期审查。审查发现,成员国在处理计划中确定的优先事项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在立法和法律改革、促进积极的育儿举措以及为在机构中照料儿童寻找替代方法方面。审查还发现,需要对暴力侵害儿童行为进行更多的数据收集和研究,并增加从事保护儿童工作的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东盟区域计划要求特别代表向东盟及其成员国提供技术支持,以有效实施该计划的活动。在大多数年份,特别代表都会与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的代表进行对话,在对话中评估区域计划的实施进展和其他发展,并说明与计划有关、旨在结束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全球优先事项、机会和新举措的最新情况。

       东盟还通过了将有助于加强儿童保护的若干宣言和承诺,供其成员国采取行动。2020年11月,东盟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的河内宣言》。宣言呼吁成员国承认社会工作者的重要作用,包括那些致力于保护儿童的社会工作者,为此制定战略计划,增加社会工作者的数量、技术能力和认证,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与其他相关政府服务的整合和协调,并确保社会工作者队伍获得充足的资源。

       2019年11月,东盟通过了《保护儿童免受一切形式在线剥削和虐待宣言》,敦促成员国通过全面的立法框架,提高对在线剥削和虐待儿童风险的认识,并加强私营部门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在预防和应对方面的参与。

       2020年2月,秘书长特别代表在第一届东盟儿童线上保护区域会议上发表了主旨演讲,她强调东盟成员国需要采取紧急行动,实施《区域宣言》中概述的措施,同时采取全面的方法,认识到需要共同开展在线和离线儿童保护工作,将其作为一个统一体。

治理结构

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

政治宣言

东盟关于各种情况下儿童抚育、照管和发展的非暴力方针准则(2016年10月)

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迫切需要制止暴力侵害儿童倡议的承诺(2016年2月)

东盟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区域行动计划(2015年11月)

东盟区域千年发展目标评估报告和2015年后发展优先事项报告(2015年10月)

东盟关于消除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和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宣言(2013年12月)

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和秘书长特别代表关于暴力侵害儿童的联合声明(2012年11月)

东盟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权利委员会工作计划(2012-2016年)和议事规则 

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南南合作北京宣言

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南南合作新德里宣言

战略动态

老挝暴力侵害儿童问题调查

柬埔寨暴力侵害儿童问题调查

有害联系:南太平洋国家暴力侵害妇女行为与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关系研究

中国政府举办的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北京,2010年11月4日-6日)

跨区域圆桌会议的联合声明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9)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8)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7)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6)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5)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4)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3)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2)

关于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暴力的区域组织和机构圆桌会议联合声明 (2011)

太平洋

制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太平洋会议报告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