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

问题


全球有超过1.6亿儿童从事童工劳动。其中有一半儿童从事危险工作。

      “童工”一词往往被界定为剥夺儿童童年、潜力和尊严且有害于其身心发展的工作。

       这个词是指在精神、身体、社会或道德方面对儿童构成危险或危害的工作;或剥夺儿童上学的机会、迫使其提前退学,或导致其必须在上学期间从事过长时间繁重工作,从而干扰儿童接受教育的工作。

       特定形式的“工作”可否称为“童工劳动”,取决于儿童年龄、工作类型和时长、工作条件以及各国追求的目标。答案因国家而异,也因国家内部的不同部门而异。

    就建立无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世界而言,通过劳动剥削儿童的行为,特别是其最恶劣的形式,是实现这一梦想的主要障碍。联合国关于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研究强调指出,工作场所经常发生暴力现象,包括雇主实施的虐待和对家政童工的性暴力。暴力被用于胁迫儿童工作,使他们持续处于被剥削和被奴役的状态,也用于惩罚和控制儿童——包括在年龄较大的儿童合法工作的情况下。

       过去几十年,国际社会建立起强有力的国际规范框架,禁止一切形式的童工劳动。劳工组织第138和182号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两项议定书对剥削儿童行为不留任何容忍余地,为国家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指导。我们决不能忘记国际社会作出的重要承诺,即确保所有儿童都有权不遭受经济剥削和不从事任何可能有害或干扰儿童的教育、或有害于儿童的健康或身心、精神、道德或社会发展的工作。

       我们的职责是确保这些原则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得到维护!

       保护儿童免受劳动剥削的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现在有更好的法律和更好的机制执行这些条约,有更好的政策消除童工劳动的根源;公众的态度也有明显改变。然而,尽管取得了这些成绩,童工劳动仍在损害无数儿童的基本权利。其中大多数儿童被困在危险的童工形式当中,经常要承担繁重的工作,还要遭受暴力导致的创伤影响。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涉及儿童被奴役、与家人分离、面临严重危险和疾病及(或)在大城市街头自生自灭——这往往发生在儿童年龄很小的时候。

       虽然童工劳动有许多不同形式,但一项优先要务是,毫不拖延地消除劳工组织第182号公约第3条界定的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 所有形式的奴隶制或类似奴隶制的作法,如出售和贩卖儿童、债务劳役和奴役,以及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强迫或强制招募儿童用于武装冲突;
  • 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卖淫、生产色情制品或进行色情表演;
  • 使用、招收或提供儿童从事非法活动,特别是生产和贩卖有关国际条约中界定的毒品;
  • 其性质或是在其中工作的环境可能损害儿童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

有害的童工劳动

      有害的童工劳动或有害的工作是指其性质或是在其中工作的环境可能损害儿童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劳工组织第190号建议书第3条就一些应当禁止的危险工作活动为各国政府提供了指导意见:

  • 使儿童遭受身体、心理或性虐待的工作;
  • 井下、水下、有危险的高处或狭窄空间中的工作;
  • 使用危险的机器、设备和工具的工作,或是涉及手工操作或搬运重物的工作;
  • 在不健康的环境中从事的工作,例如,可能使儿童接触有危害物质、制剂或工序,或是接触有损其健康的温度、噪音或振动;
  • 在特殊困难条件下从事的工作,如长时间的工作或夜间工作,或是不合理地将儿童限制在雇主的场所的工作。

      特别代表致力于动员和支持会员国采取更强有力的行动,制止童工劳动。

重要事实


  • 2020年初,共有1.6亿儿童从事童工劳动,这是该数字在20年来首次增加

  •  全球有6 300万女童和9 700万男童从事童工劳动

  • 7 900万儿童从事直接威胁其健康、安全和道德发展的危险工作.

  • 全世界每10名儿童中就有1人从事童工劳动

  • 新的分析表明,到2022年底,童工人数又会增加89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