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证据

许多人认为暴力侵害儿童的行为是一种社会禁忌,或是一种被公认的做法(如体罚),又或是一种必要的纪律形式,而这类行为往往很少有报道;此外,无论这种现象发生在哪里,能完全捕捉到这种现象的官方统计数据仍然十分有限。因此,这一方面现有的信息很少,只反映了冰山一角。如果没有可靠的数据支持,国家政策规划就会受到影响,对政策制定和资源调动造成负面影响,从而限制了针对性干预措施预防和打击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效力。针对这一领域的问题,我们必须继续采取紧急对策,特别代表对此也给予了优先关注。

现有的儿童问题相关的数据集为整个数据体系的搭建奠定了基础,但我们仍需要超越各领域和个别学科,整合这些数据集。我们要解决儿童保护领域存在的差距,扩大监测工具和指标的适用范围,以涵盖所有年龄段和所有环境中的男孩和女孩,并确定面临最大风险的儿童群体。此外,我们做出的对策均需要纳入对儿童的观点和看法的考虑,捕捉并契合他们的经验,捕捉他们不断发展变化的主观能动性,这对于了解暴力的隐藏面目和有效解决暴力问题的根源至关重要。

在解决暴力侵害儿童行为上,数据和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们要揭露暴力的隐秘面目并解决其根源;我们要了解人们对这一现象的看法和态度,包括不同年龄、不同社会背景的女孩和男孩的看法和态度;我们要确定面临着较大风险的儿童群体,并给予他们有效支持;我们要评估暴力的经济成本、评估通过稳定的预防投资能够实现的社会效益。在这些领域,关键仍然是要巩固伙伴关系和加快步伐。根据各地区的情况,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办公室推动加强有关于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的数据收集和研究,以便为预防和应对暴力问题的宣传、国家规划、立法和决策提供信息。

非洲:特别代表办公室与非洲合作伙伴密切合作,推动整个非洲大陆所有儿童享有不受任何形式暴力侵害的权利,为制定立法和政策提供支持,并整合数据,以推动整个区域在解决该问题上的进展。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非洲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

美洲:自2009年以来,秘书长特别代表深化与在美洲各界的战略合作,如美洲国家组织(OAS)、南方共同市场、中美洲一体化体系和加勒比共同体、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儿童运动(MMI LAC)、学术界、民间团体、儿童和青年,以加快联合国研究报告建议在该地区的实施进程。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美洲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

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特别代表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及其促进和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委员会(ACWC)、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AICHR)共享着非常重要的合作平台。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

欧洲:特别代表与欧洲委员会密切合作,欧洲委员会属于政府间人权组织,拥有47个成员国。特别代表还与欧盟合作,推动实施欧盟儿童权利战略和经修订的2017年欧盟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准则,打击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欧洲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

中东:特别代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及其暴力侵害儿童问题指导委员会密切合作,设立该委员会的目的是协调各项工作,审查联合国研究报告建议的执行情况,促进全面的区域研究,以了解各国在预防和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进展,并指出可进一步加强国家后续行动进程的领域。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中东地区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

南亚:特别代表与南亚区域合作联盟(SAARC)最高机构--南亚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倡议组织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特别代表与该倡议组织的合作为加强与南亚重要伙伴的合作提供了一个战略契机,在南亚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包括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各国政府、联合国机构、民间社会团体,社区活动组织、暴力侵害儿童问题宣传组织。更多关于联合国负责暴力侵害儿童问题特别代表办公室在南亚地区开展的工作的信息可在这里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