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与青年:利用发展机会
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全球化世界中。一方面,人们在寻求更好的经济机会和更好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人们想逃离政治不稳定和武装冲突、暴力和歧视、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这两者是国际和国内移民(从南方国家向北方国家移民、更重要的是在南方国家之间和在南方国家内部移民)的部分原因。
全世界约有2.14亿人(占世界人口的3.1%)是国际移民,而7.4亿人则在境内移民。据世界银行称,来自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移民中约有三分之一是12至24岁的年轻人。其中包括数百万18岁以下的儿童,他们要么与父母一起移民,要么独自移民。
这些数字在今后几年可能会增加,原因是人口动态以及缺乏发展和就业机会,在农村地区尤其如此;另一个原因是环境变化:根据一些估计,到2050年将有大约2亿“气候难民”。
由于其人口年轻且在迅速增长,非洲将是一个特别受影响的区域。联合国预测,2010年至2020年,仅10至14岁的儿童就将增加2 700万以上。鉴于目前的模式,其中许多儿童将在农村地区长大;当他们长大成青少年时就会希望移民到别处以寻找机会。
儿童因暴力而移民:有时是因家里或学校里的暴力而移民;在其他情况下,则是为了逃避包办和强迫婚姻、逃避因属于少数群体而受到迫害或逃避武装冲突而移民。在移民过程中,他们仍然极有可能遭受暴力、虐待和剥削(包括童工劳动)。
当儿童独自移民时,他们特别容易受到剥削、胁迫和欺骗,这种风险在他们很年幼或不会讲目的地的语言时往往会加剧。女童遭到贩运、性虐待和性剥削的风险很高。
各种研究证据表明,移民童工特别容易受到剥削。他们受到肆无忌惮的雇主的虐待;他们受到孤立、工作条件不达标、拿不到工资、甚至受到向当局报告并被驱逐回原籍国的威胁。
儿童移民往往是在没有适当证件和身份证明的情况下越境流动的。无证移民,包括成人和儿童,往往无法获得包括教育和保健在内的基本社会服务,也无法获得必要的保护服务,以打击他们可能遭受的各种形式的暴力,并确保他们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
由于移民身份而遭到逮捕、拘留或监禁的儿童,有时与成年人一起被置于不人道的条件下,此等做法并不少见,尽管这么做违反了儿童最高利益的原则。按照《儿童权利公约》的要求,剥夺自由不能非法或任意进行,只能作为最后手段加以使用;在可能有正当理由的例外情况下,只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剥夺自由。
尽管儿童移民的数量不断增加,而且移民、暴力和剥削之间存在着不可否认的联系,但在关于移民问题的辩论中,极少述及儿童移民;关于儿童保护和童工问题的讨论也没有提及儿童移民。政策反应充其量是支离破碎的,在很大程度上未能保护流动儿童的权利,也无法为他们提供真正的个人发展机会。
保护流动儿童的权利是道德和法律上的当务之急!!!
在这一进程中,各国政府负有领导责任,它们的行动必须以国际社会商定的坚实的人权规范基础为框架。《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并要求各国保障在其管辖下的所有儿童的权利,包括保护他们免遭暴力和剥削,无论他们是本国国民、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劳工组织关于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第182号公约为保护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免遭最严重形式的剥削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框架。
2010年在海牙通过的“消除最恶劣形式童工现象的路线图”呼吁各国政府“考虑如何解决儿童在移民流动情况下特别容易遭受最恶劣形式童工的问题”。
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强调各国有义务“确保在移民过程的所有阶段保护所有儿童”。
这些法律文书和政治宣言为防止和处理一切形式的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们提供了一个战略机会,将保护儿童免遭暴力作为核心组成部分纳入国家政策议程,确保系统化地对儿童最高利益给予首要关注。
当我们展望未来并思考为流动儿童创造保护性环境所需的办法时,必须认识到一个关键问题:许多儿童和青年自愿选择离开,往往是离开农村地区,希望在其他地方获得更好的机会。虽然移民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风险,但移民也可以为儿童获得发展、教育以及在他们到了足够大的年龄时获得就业提供更好的前景。
我们的目标不能是制止自愿移民,而是提供一个安全的框架,防止暴力和剥削,包括防止童工劳动;并帮助儿童做出知情决定。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应铭记若干原则:
所有儿童,包括流动儿童,都有权得到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所有决定都需首先考虑儿童的最高利益。这不是一个恩赐问题;这是一项法律义务!
每个孩子的情况都独一无二;需要考虑具体情况以及儿童的年龄和特殊需要来处理问题。此外,还需要了解儿童的意见、观点和经验。
在制定移民法律、政策和条例时,必须遵循核心国际人权标准,特别是《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劳工组织关于最低就业年龄的第138号公约和关于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的第182号公约以及关于打击贩运人口和偷运移民的巴勒莫议定书。
但是,一个主要挑战仍然存在,即缺乏关于流动儿童的数据和研究,这反过来又导致移民问题辩论没有提及儿童。正如联合国移民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所承认的那样,缺乏关于移民过程中儿童的统计资料,妨碍了在这方面制定保护儿童权利的立法、政策和方案及预算。
最后,无论移民流动是在国内发生还是跨国界进行,国际合作对于防范有风险的移民和保护流动儿童的权利以及在国家之间制定协调一致的治理对策,都是至关重要的。
玛尔塔·桑托斯·派斯
2011年5月17日,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