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应采取的六个步骤
2014年,在我们纪念《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周年之际,保护儿童免遭暴力侵害在全球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立法和政策改革逐步发展,儿童保护制度得到加强。但即使在庆祝这些显著成就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进展太慢、太不均衡、太零散,以致无法取得真正的突破。在各种环境,包括学校、照管机构、司法机构和家庭等儿童应该感觉最安全的环境中,儿童仍有可能遭受暴力侵害。
制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是一项道德义务,但也有经济意义。暴力行为除了给受害儿童及其家庭造成影响,还给社会带来影响深远的代价:在世界各地,暴力行为挤占了数十亿美元的社会支出,减缓经济发展;侵蚀人力和社会资本;对儿童充分发挥其潜能造成严重限制,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
必须采取紧急行动。以下是各国可采取的六个关键步骤,以实现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承诺。
制定一项有时限的、以儿童为中心的跨学科综合国家战略,以解决暴力侵害儿童问题。
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将保护儿童免遭暴力侵害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主流,并将其作为国家发展议程的核心组成部分。确保相关专业人员接受关于对儿童问题敏感的暴力预防和应对机制的适当培训,并接受关于预防、举报和应对暴力行为的指导。至关重要的是提供必要资金,使这些举措能够取得成功。
颁布法律,明确禁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并辅之以有效执法。
禁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法律应该包括该行为的一切表现形式,包括在新出现领域的表现形式,例如滥用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各国政府必须对以下方面进行投资:执法、对家庭和儿童问题敏感的司法系统以及强有力的儿童保护支持系统和服务。
加大努力,使暴力侵害儿童行为不被社会接受。
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需要改变根深蒂固的态度和行为,即认为暴力行为可以接受,尤其是将其当作家庭、学校和机构中的一种管教方式。动员包括社区和宗教领袖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开展提高认识活动并巩固积极的社会规范,就能消除容忍暴力的根深蒂固的观念。
在预防和应对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工作中,确保使特别容易遭受暴力的女童和男童融入社会。
家庭必须得到支持,使其能充分照顾子女。这将有助于防止儿童被遗弃,并阻止将儿童安置在可能使其遭受更多暴力的寄宿式照管环境中。该步骤对不满三岁的儿童尤为重要,他们的发展可能会由于被交送专门机构而受到严重损害。应该优先关注积极育儿、社会保护制度以及幼儿保育和发展,并给予优先供资。
建立或完善强有力的数据系统和可靠证据,以预防和消除暴力侵害儿童行为。
必须制定涵盖所有儿童,包括各年龄和背景的男童和女童的监测工具和指标。普及出生登记是有效监测系统的第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最关键的组成部分。
与其他国家政府一道,确保保护儿童免遭暴力侵害是2015年后国际发展议程的核心内容。
在国际社会审议今后的全球发展议程和制定2015年后可持续发展目标时,必须把暴力侵害儿童行为,包括最脆弱和最边缘化的女童和男童所遭受的暴力行为作为优先事项,并将其确认为跨领域关切问题。2015年后议程必须包括关于消除一切形式暴力侵害儿童行为的明确的具体目标以及清晰的指标和监测机制。
预防和制止暴力侵害儿童行为需要全球作出前所未有的努力,政治领导人、普通公民以及儿童和青年都应参与其中。今年是《儿童权利公约》通过25周年,为推动这项努力以及将保护儿童免遭暴力置于政策议程核心提供了极好的机会。
玛尔塔·桑托斯·派斯
2014年10月23日,纽约